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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党派人士

由于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个具有特定含义的历史概念,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后,随着老一代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减少,新一代无党派人士的出现,形成了多种称谓并存的局面。除了继续沿用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以外,主要有无党派人士、无党派爱国人士、无党派知名人士、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等称谓。

2000年,中共中央统战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正式规范了对无党无派人士的称谓,明确对无党无派人士群体称无党派人士,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称无党派代表人士。2004年,全国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协章程修正案,也将无党派民主人士界别改称无党派人士界别。《意见》在此基础上作出进一步明确界定,即“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作为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对无党派人士这一概念进行了清晰明确的界定: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也就是说,无党派人士应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第一,无党派人士要具有无党无派的身份。这是首要条件。第二,无党派人士要有参政议政的愿望和能力。无党派人士是一种政治面貌,体现的是一种政治身份,须履行一定的政治责任。其基本职能与民主党派相同,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第三,无党派人士须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也就是说,无党派人士需要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发挥正能量、具有一定层次。第四,无党派人士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以无党无派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群体,主要分布在科技、教育、文艺、医卫、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两新组织”等领域。这一点上,区别于无党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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