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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协商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制度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民主实现形式。协商民主,就是中国人民创造的重要民主形式,成为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
  “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政治文化,着眼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和创造,深刻揭示了协商民主的丰富内涵,为我们更好发挥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提供了基本遵循。
  人民当家作主,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让人民当家作主,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是这样一种既体现完整制度程序、又实现完整参与实践的民主形式。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的社会主义国家,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
  “名非天造,必从其实”。民主不是用来装点门面的花瓶,而是要真正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6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政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广泛接受批评监督,杜绝了不同政治力量排斥异己、相互倾轧的恶性竞争,克服了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凝聚起推进社会进步的智慧和力量。协商民主在中国的成功实践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为人类文明作出了自己的独到贡献。
  我们说协商民主有着独特优势,就在于协商民主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层级的。以人民群众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既尊重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使这种广泛商量的过程,成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正是协商民主的生命所在。65年来的伟大实践充分表明,协商民主富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是让人民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管理的有效途径。
  “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人民政协65年的光辉历程已经载入史册,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同心开创。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拓展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形式,我们就一定能够开拓协商民主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激发社会主义民主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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