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 年度陕西省普通高校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关于开展高校党外代表人士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精神,现就两个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
1.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按照《陕西省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附件3)所规定的原则执行。
2、无党派(代表)人士认定程序:基层党组织征询当事人意愿;对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和政治审查,经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确定无党派人士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推荐名单;组织个人填写《陕西省无党派人士登记表》(附件4),基层党组织对推荐人选登记表内容进行审核,填写“主要政治表现”部分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3、提交材料:请于 2020年 9 月 10 日(星期四)17:00 前,将个人《陕西省无党派人士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含个人手写签名)一式两份;《(基层党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推荐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公章)一份。电子版请发至统战部邮箱。
4、注意:《(基层党组织)无党派(代表)人士推荐汇总表》中请在备注栏注明“代表”字样作为无党派代表人士推荐依据。党委统战部将综合个人情况和基层党组织推荐意见进行酝酿、考察,最终确定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推荐名单,上报教育工委、省委进行认定。
(二)党外代表人士认定工作
1、范围:在民主党派、少数民族、留学人员3个领域中开展认定工作。党外代表人士认定范围包括已做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党外人士和旗帜性、高层次代表人士,还包括中长期发展需要关注的优秀党外人士。
2、民主党派、少数民族、留学人员重点代表人士条件见《关于开展高校党外代表人士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具体要求(年龄、学历、职务职称、荣誉、任职、社会影响等)。
3、要求:此次认定推荐工作由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党委统战部负责提供民主党派及留学人员的相关信息,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核实后进行推荐统计。
4、提交材料:请于 2020年 9 月 10 日(星期四)17:00 前,填写民主党派、少数民族、留学人员《高校党外代表人士信息汇总表》(附件6)和《高校重点党外代表人士信息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提交至委统战部,电子版请发送至统战部邮箱。
联系人:郝纪超 田莹
电话:029-82202131
邮箱:tzb@xauat.edu.cn
党委统战部
2020年8月21日